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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湖新区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20-11-06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023号)精神,现就南太湖新区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法明确如下。

1.补贴对象与标准

2020111231期间,南太湖新区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个月的,给予企业1000/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南太湖新区所在街道提出申请。

2)初审:南太湖新区各街道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4)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按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拨付补贴资金。

3.申请材料

1)《湖州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附表1);

2)《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人员名单》(附表2);

   3)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其他

1)同一毕业生在本市不同企业就业的,由第一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

    2)劳务派遣人员不列入劳务派遣企业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范围。

5.联系方式

滨湖街道:    杨依恒 2593113

凤凰街道:    王明辉 2113813

仁皇山街道:  沈小红、陆韵淇2662937,2662929

龙溪街道:    赵晓君 2111280

杨家埠街道:  田振国 2598353

康山街道:    赵罡 2921061

 

附表:1.湖州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2.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