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稳进提质的七条政策意见》(湖政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2022年6-8月普惠小微企业新增贷款补助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反映至南太湖新区金融办。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日
联系电话:0572-2319065
请公示企业于12月2日前,将以下资料送至红丰路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5号楼6楼610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13:30-17:00)
补助资金拨付所需资料:
1.收据(盖财务专用章)
填写抬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金额(根据公示金额)、填写说明(2022年6-8月普惠小微企业新增贷款补助)、填联系人、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南太湖新区2022年6-8月普惠小微企业新增贷款拟补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