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1330500MB1721512X/2022-01021 成文日期:   2022-1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索引号: 11330500MB1721512X/2022-01021
成文日期: 2022-12-0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龙溪市场监管所稳步推进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2022-12-02 10:08:58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格式条款合同使用经营单位的合同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省“双五”竞赛部署,加快“浙江省合同条款备案公示系统”落实使用,龙溪市场监管所近来持续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专项督查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3余人次,检查主体30余家次,发现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问题合同2份,责令整改2件。

一是着力法规宣传,落实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利用微信群、电子屏等形式向广大经营者大力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意识,使经营者在制定合同格式条款时能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拟定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文本主动申请备案。
      二是着力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指导,提高备案及声明有效率。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相关经营者操作流程的专项指导,企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自我声明公开”,填写完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切实提高在线申报成功率。同时,审查企业制定的合同格式条款文本,对企业合同格式条款中出现违反国家禁止性、限制性的规定进行指导修改,正确引导企业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是着力重点行业监管,落实抽查检查。重点以辖区供电、邮政、房地产交易、汽车销售维修等消费领域的九大类合同格式条款为检查备案重点,按网格化监管要求,上门检查合同格式条款文本的使用情况,对主体不明、权利义务不明的行为进行指正,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自觉维护合同格式条款的合法和规范。

接下来,龙溪所将持续对辖区内的合同主体进行检查,认真处理消费者对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的投诉、举报工作,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