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1330500MB1721512X/2023-00473 成文日期:   2023-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索引号: 11330500MB1721512X/2023-00473
成文日期: 2023-12-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市监分局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建设

发布日期:2023-12-21 09:53:04

根据《2023 年湖州市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湖市监消〔2023〕61 号)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闻风而动、接诉即办”的工作要求,市监分局通过平台机制建设、强化内外协作、风险溯源治理,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建设,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以来,市监分局共处置投诉举报483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36万元,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均为100%,并列全市第一梯队,调解成功率67.47%,综合处置效能居全市前列。

一是修订完善机制,搭好工作便捷平台。组织制定市监分局《投诉举报处理实施暂行办法》,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强化接收、分派、受理、督办和反馈等工作,妥善解决各类疑难投诉举报;动员企业申请成为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在线解决消费纠纷,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共指导建成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12家,处理消费投诉自行处理消费投诉697件,活跃度达19.07%,位居全市第一。

二是强化内外协作,打通基层维权网络。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职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基层所负责辖区内投诉举报具体事项处理,形成分局投诉举报处置的高效运行机制;与消保委联合,邀请相关部门入驻“浙消保”平台,打通部门间的业务壁垒;市监分局、消保委联合新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建设和运用,将法治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消费维权治理。邀请3个部门入驻“浙消保”平台,运用“共享法庭”开展调解9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7万元。

三是风险溯源治理,落实问题闭环处置。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投诉举报分析,通报每月投诉举报咨询处置效能情况,对辖区内的投诉举报开展深入分析及研判,建立重点清单,加强“三位一体”治理,将风险线索追溯至产品或服务源头,落实问题闭环处置。共开展3次季度投诉举报分析,2次投诉举报咨询处置效能通报,列出5张重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