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721512X/2023-00122 | 发文时间: | 2023-03-21 13:53: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资金返还公示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因办理2022年7月11日仁皇山街道蒋沁云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5915500002022075054)冻结资金5859元,冻结账号以及账号返还资金如下:
汪维强,银行及账号:621799330001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现被害人蒋沁云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按比例返还5859元。
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7日起至2022年11月17日止,咨询电话:桂警官,0572-2269327。
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23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