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721512X/2024-00676 | 成文日期: | 2024-1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资金公示
资金返还公示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因办理2024年8月23日康山街道刘华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5915300002024085073)冻结资金19325元,冻结账号以及账号返还资金如下:
粘红国,银行及账号:6222625460000******,交通银行,现被害人刘华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按比例返还19325元。
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