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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00MB1721512X/2024-00033 成文日期:   2024-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索引号: 11330500MB1721512X/2024-00033
成文日期: 2024-02-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南太湖新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9 11:24: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联系。

地址:红丰路13661号楼      邮编:313000

电话:0572-2595229          传真:0572-210175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湖州南太湖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围绕新区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为抓手,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声和维护各类政务信息2288条。根据最新要求,新区梳理了政务公开“一本账”,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优化重点领域专栏,保障传递政府权威声音。完成4次门户网站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新区管委会共收到申请信息公开件99,协助市府办处理4件。全区范围内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3件,其中两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诉,一件判决驳回申请人诉讼请求;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6件,2件被要求重新答复,2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驳回申请人请求,1件尚在办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编制《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公开“一本账”》,建立融合统一的主动公开目录体系,明确公开的依据、内容、时限、主体等,实现以标准促公开、促规范、促落实。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以门户网站为主平台,及时发布南太湖新区政务信息。整合迁移政务新媒体相关账号及信息至新区主账号,打造“1+2”矩阵。做强“南太湖发布”等线上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积极主动帮助各街道及部门解决疑难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新区办公室备案。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政务新媒体管理等纳入考核。2023年,新区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09.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3

6

0

0

0

0

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7

3

0

0

0

0

8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3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3

6

0

0

0

0

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2

1

6

0

0

2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举措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新媒体传播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举措

     一是稳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定程序。积极创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统一发布平台,并在网站定期公开,推进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公开。

二是创新推进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提升工程。按照用户需求推动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传播的点赞率和阅读率。借助各种互动式、体验式等传播手段,努力提升图文、音频视频等推送能力,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将重要的政务信息说清楚、讲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