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721512X/2024-00279 | 成文日期: | 2024-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资金返还公示
资金返还公示
我局因办理赵丽琴诈骗案冻结资金150000元,冻结账号以及账号返还资金如下:
唐崇连,银行及账号:6228450260023******,中国银行,按比例返还131840元。
公示期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4月1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疑问。请联系:桂警官,联系电话0572-2269327,李警官,联系电话0572-2269327
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