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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发布时间: 2024-04-12 忠诚党办人 【字体: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国家安全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三、国家安全涵盖领域

      涵盖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等二十个领域,而且将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动态调整。

四、总体国家安全观“五大要素”“五个统筹”

      五大要素: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五个统筹: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统筹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

五、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心要义”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个坚持”:

1.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

2.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3.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4.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5.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6.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

7.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

8.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

9.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10.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

六、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