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721512X/2024-00302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州南太湖新区质量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新奖补政策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湖州南太湖新区质量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根据《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湖南太湖委〔2023〕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湖州南太湖新区质量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新奖补政策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湖南太湖委〔2023〕50号)有关要求,本通知发布日之前注册登记地和纳税地均在湖州南太湖新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下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享受本奖补政策。
(二)申报项目均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经实施完成,已实施未完成的项目不予兑现。
(三)申报项目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湖南太湖委〔2023〕50号)中所列的21项内容内。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2023年纳税证明;
4、佐证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5、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盖公章)。
佐证材料相关要求:
A.申请专利保险补助:专利保险投保合同;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B.申请质押贷款贴息: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银行出具的借款借据凭证;利息支出凭证及还款凭证;质押贷款备案证明。
C.申请知识产权贯标补助:支付凭证、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
D.申请专利权价值评估费用补助:评估合同、费用发票、评估报告等复印件材料。
E.其他申报项目:项目列入省、市级的证明复印件等;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文件;评审验收资料及最终认定文件.(以上三种形式皆可)
(二)申报方式
1、申报主体将上述申报材料归集后以纸质版方式提交至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207办公室(湖州市南太湖新区西塞山路398号)
2、实施兑付网址:https://cft.huzhou.gov.cn/,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企业需登陆一键兑确认信息,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进行登录)。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时间:
请申报企业于2024年5月8日前完成项目申报。部门审核通过后,经管委会批准,区财政局下达资金拨付文件。逾期未申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市场监管分局联系方式: 项伟 0572-2055090
财政局联系方式: 史衍鸿 0572-2101913
附件1:2024年度湖州南太湖新区质量提升建设和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奖补项目申请表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财政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1
2024年度湖州南太湖新区质量提升建设和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奖补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 (盖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
财务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项目名称 | |||
申请补助金额 | (万元) | ||
企业信用情况 |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 ||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 □是 □否 | ||
亩均效益等次 | □A □B □C □D □无 | ||
承 诺 书 本单位自愿作出以下声明: 一、本单位对本申请材料以及所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本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单位同意将本申请材料以及所附材料向审批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公开。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企业公章)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新区质量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新奖补的通知(湖南太湖市监〔20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