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721512X/2024-00459 | 成文日期: | 2024-06-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南太湖委〔2024〕51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有 效 性: | 有效 |
随着军队改革的深入,大学生已经成为应征入伍的主要力量,占兵源比例要求持续上升,给新区征兵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为进一步促进和鼓励新区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特出台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法律、法规和各级优待、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给予专项政策激励,在全社会营造“当兵光荣”的使命感、尊崇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工作理念,以具有南太湖特色的优待优惠组合政策,加大军营对大学毕业生的吸引力,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提升兵源质量,为推动国防建设和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三、鼓励对象
举措(一)(四)(五)中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指从南太湖新区应征入伍,且入伍前或当年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到)的退役士兵。举措(二)(三)中大学毕业生指南太湖新区应征入伍,且入伍前或当年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到)的人员。
四、工作举措
(一)实施定向招考
每年推出一定数量的国企正式员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社区工作者等岗位,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其中,区属国企、机关编外人员及社区工作者每年定向招聘共计3-5个。
(二)发放特别奖励金
从文件施行之日的当月起,在大学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每月1000元特别奖励金,随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同发放。
(三)发放视力矫正补助
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前,做过视力激光矫正手术的,给予一次性现金补助,标准为:单眼手术2000元,双眼手术4000元,随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同发放。
(四)发放创业补贴
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初次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且依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根据我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文件(湖就创联发〔2018〕1号)申请创业扶持补贴。
(五)发放就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2020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根据我市人才相关政策,申请大学生就业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大学毕业生士兵政策落实牵头协调工作;吴兴区人武部负责“大学毕业生士兵”及符合发放“视力矫正补助”人员的身份认定、解释和信息提供等工作;宣传中心负责协调区级新闻媒体开展大学毕业生士兵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党群工作部负责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计划及实施工作;财政局负责大学毕业生士兵有关优待优惠政策经费的保障与监管工作;人才中心负责大学毕业生士兵就业创业政策解释和奖励发放工作;各招录单位负责解释相关招考政策、具体招录条件;区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大学毕业生士兵相关工作;各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大学毕业生士兵政策宣传、落实工作。
(二)准确把握政策。1.入伍后被部队退兵的,不享受本文件相关政策;2.除“特别奖励金和视力矫正补助”外,文件施行前已经退役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享受本文件其它各项政策。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动员、宣传、贯彻,以政策推动做好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确保新区征兵工作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其它事项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6月25日起施行,2023年4月25日(原试行文件到期)至2024年6月24日期间,参照执行。
本意见施行后,如遇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或原所依据的文件规定调整,则以调整
后的法律、法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