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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00MB1721512X/2024-00579 成文日期:   2024-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索引号: 11330500MB1721512X/2024-00579
成文日期: 2024-09-3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湖州南太湖新区全域规划(2022-2035)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30 14:11:53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湖州南太湖新区全域规划2022-2035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全域规划2022-2035》。

规划范围及面积:规划范围东至大钱港、开发区东边界,西至市辖区边界,南至三环北路开发区南界,北至太湖度假区太湖岸线、弁山北麓,规划总面积204.3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2-2035,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目标定位:全国“两山”理念转化实践示范区、长三角区域发展重要增长极、浙北高端产业集聚地、南太湖地区美丽宜居新城区

产业规划:聚焦高质量绿色发展,坚持绿色智造与现代服务双轮驱动,加快形成3+1”主导产业,培育N个特色新兴增长点,构建“3+1+N”主导产业体系,打造浙北高端产业集聚地。

3”:聚焦三大绿色智造业,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与关键零部件、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生命健康高水平发展。“1”:特色发展休闲旅游业,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引领,重点推进滨湖旅游,大力发展水上运动、极限运动、主题湿地等业态,争创国际级旅游度假区。“N”:培育新兴未来增长点,依托重点产业平台,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点;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引导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发展;大力发展军民融合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规划分析、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开发现状及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公众参与、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2、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zhangwp0417@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相关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及公众均可提出建议意见。主要征询意见事项如下: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     联系人:杨凯琳   电话1590672224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     联系人:张 工   电话:0571-87991945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传真:0572-2666130

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电话/传真:0572-2107903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930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XXX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