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721512X/2025-00057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市监分局“三强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巩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阳光配送”建设成效,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市局有关工作部署,市监分局结合新学期开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检查相关单位42家次。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检查。对照不同主体规范要求,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快检、场所及设施设备、贮存销售、“浙食链”应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制定和“日周月”执行等情况。动态掌握校园食品配送单位和校园品牌超市上游供应商情况,纳入重点追溯主体进行检查和指导上链。督促食品销售者履行主体责任,定期自查,及时清理变质、过期等库存食品。
二是强化执法办案,严查违法违规。通过增加检查力度和深度、“晨检夜查”和专项抽检等方式,加强校园食品风险隐患排查,依法查处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的肉类、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以及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强化食安意识,做好宣贯培训。抓住开学时机,对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抽查考核,宣贯新规和规范经营要求,加强对违法处罚的警示宣传,提高食品销售者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多渠道、多形式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引导师生、家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科学、健康的食品消费观,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下一步,市监分局将继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校园食品安全,扎实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消除风险隐患,提高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