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721512X/2025-00131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资金公示
资金返还公示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因办理方涛被诈骗案(案件编号:
A3305915300002024125026)冻结资金42000元,冻结账号以及账号返还资金如下:舒晓春,银行及账号:622824291******8171,中国农业银行,现被害人方涛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按比例返还42000元。
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