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721512X/2025-00157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市监分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化实施“千万工程”,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治理成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市监分局认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食安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帮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同时,通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开展专项抽检。对农村地区小食杂店、小作坊、小集市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等,并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隐患,纳入“风险防控+隐患治理+质量提升”一体化管控。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实现精准打击。针对隐患排查、举报投诉和农村食品专项抽检等发现的问题,逐一查明食品、食用农产品来源和流向,彻底铲除生产源头和销售链条,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规定。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完善行刑衔接、联合执法、协同快反等机制,对涉嫌犯罪的线索、案件,及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线索,主动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深挖彻查,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