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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3季度至2025年2季度南太湖新区家庭屋顶光伏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19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市各部门派驻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湖州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6]110号)、《湖州市家庭屋顶光伏企业规范要求》(湖发改能源[2017]1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南太湖新区家庭屋顶光伏补贴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政策标准

根据《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家庭屋顶光伏市级补贴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湖财建[2017]26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项目实施企业应为南太湖新区备案企业。

二、申报程序

1、流程要求。南太湖新区屋顶光伏补贴一般每年进行清算及发放,各光伏企业作为上报主体责任单位将材料递交南太湖新区经发局,由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对材料的时效性、真实性进行复核,并及时拨付资金。

2、上报材料①度电补贴汇总表;②国网盖章的发电量证明材料及发电清单;③首次申报的项目需上报《湖州南太湖新区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附表1)(注意:后附每户的申请表和国网电力的盖章证明材料的顺序要和汇总表序号的用户一致);④承诺书。以上资料装订成册,递交经发局一式两份。

、资金管理和监督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5工作日,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发局、区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各类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行为,予以追缴补助资金,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其他争取

1、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并网的及并网时间超过5年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2、国网盖章发电清单的度电区间基本要求为:2024.7.1-2025.7.31,如早于2025年6月30日满五年的,按照满五年的要求区间时间向前顺推(详见附件3)。

3、并网时间5年期满的认定标准为:并网当月算起满60个月(五年期)。

4、本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湖州南太湖新区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3:并网时间对应本次补助区间对照表.docx

附件4:湖州南太湖新区2024年3季度至2025年2季度电补贴汇总表.docx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