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船舶工业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6〕447号)及《湖州市推进船舶全域电动化引领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有关要求,经湖州南太湖新区经济发展局初审及产能置换评审专家组意见,现将湖州市绿色智能船舶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如实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供事实依据。
反映电话:0572-2125265
附件1:湖州市绿色智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内河船舶制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doc
湖州南太湖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