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申请审核情况进行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准予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
异议书材料送达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红丰路1366号
联系方式: 0572-2702361
特此公告。
附件1:
南太湖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明细
序号 | 土地所有权 | 土地坐落 | 宗地四至 | 宗地代码 | 土地面积登记(平方米) | 登记类型 | |||
1 | 龙溪街道三天门村 | 龙溪街道三天门村 | 东至:龙溪街道石水桥村 | 南至:国有 | 北至:国有 | 330502010006JA00001 | 2922.29 | 首次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