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500MB1721512X/2025-1010303923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新区市监分局 |
市监分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 守护群众“菜篮子”安全
为规范生鲜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杜绝违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权益”,近日,市监分局聚焦辖区农贸市场、生鲜门店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以精准监管筑牢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防线。
一是聚焦重点,全面排查。执法人员以生鲜肉类、水产品、果蔬等易受灯光影响的品类为重点,深入农贸市场、超市、生鲜门店等经营场所,逐摊检查照明设施。通过“肉眼观察+实际比对”方式,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使用“对商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备,如红色灯光美化肉类、冷白光增强海鲜鲜亮度等违规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核验灯具标识标签,严防“新国标”等名义违规使用“美颜”灯具的现象。
二是普法宣传,引导自律。坚持“检查+普法”双轨推进,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详细解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强调违规使用“生鲜灯”可能掩盖食品瑕疵、误导消费选择的法律责任,引导其主动更换为中性白光等合规灯具。同时,向消费者普及辨别方法,鼓励通过12345等渠道参与监督,营造“经营者自律、消费者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责令整改,巩固成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有色灯罩、加套彩色塑料袋等“隐形美化”手段,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用不合规灯具并限期更换达标设备。后续将通过“回头看”复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生鲜食品呈现自然真实色泽。
下一步,市监分局将建立健全“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机制,持续强化生鲜市场照明规范管理,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形成“长效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切实维护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