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500MB1721512X/2025-1010303896 | 成文日期: | 2025-11-1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关于浙江高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浙江高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554032143J)因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湖南太湖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010号。
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
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5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现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单位联系。
监督电话:2986119 联系人:费敏
联系地址: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淳德路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