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5万元的就业补贴;
2、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到其他企业(近3年有环境违法记录或亩均评价列入D类或被列入属地区县淘汏、整治对象等除外)就业的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2500元的就业补贴;
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下发之日(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来我区上述相关行业就业的,可以从2019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就业补贴范围和标准执行。
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二、申请流程和材料
长三角人才服务中心窗口
地址:西塞山路819号A座
电话:2661898
申请材料先扫描发邮箱rcjt_wuyou@126.com,电话确认无误后,纸质再提交。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的就业补贴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南太湖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人员汇总表》附申请表;
2.大学生毕业证书、身份证或社保卡、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ニ)审核。南太湖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条件及材料进行初审后,和企业信息确认表一并报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三)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批后拨付补贴资金。
三、注意事项
所指的大学生是指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2018年以后首次在湖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