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浙江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在南太湖新区举行,联手共同保护太湖生态环境,开启了湖州和嘉兴两地法院司法一体化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篇章。湖州中院、湖州和嘉兴十家基层法院代表以及浙江农林大学相关学者出席会议。
自古以来,湖州先民就用勤劳和智慧开始了水生态治理,建立了完善的溇港水利体系,并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见证了两千多年来太湖流域治水史。如今,湖州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源地,其中位于太湖南岸的南太湖新区拥有65公里的太湖黄金岸线和300平方公里太湖水域,有环太湖文化名山弁山等生态美景。
自新区成立以来,一直高标准建设水生态发展新高地,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拓宽转换通道,着力在全国树立都市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践的示范样板。再加上太湖流域是长三角的核心地区和发展引擎,随着太湖流域污染排放、生态破坏和环境风险等问题的出现,借助司法举措保护太湖的生态环境,是机遇也是挑战。
在此契机下,会上,嘉兴南湖、秀洲、海宁、桐乡以及湖州吴兴、南浔、德清、长兴、安吉和南太湖十家法院签署《浙江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为建设环太湖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作出有益探索。
据悉,环太湖流域的法院前期已举办多项活动实施生态环境司法合作。10月,湖州中院与上海三中院、嘉兴中院等六家中级法院签署了《长三角六地市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实施细则》。11月,嘉兴湖州两地法院签署《司法一体化战略协议》,双方明确了包括“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在内的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司法协同联动,这也为今天的共同签约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是深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作为,也是贯彻落实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具体行动,更是全面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的生动实践。”南太湖法院负责人闵海峰表示。
之后,结合当前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签署的法院将以综合环太湖流域理念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区域协作之路,构建协同联动综合治理新体系,合力开创环境资源审判的新局面,为环太湖流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