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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04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具体详见文末《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

4.湖州市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41218

5.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81218及以后出生

7.报考人员须于20241218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如有学位证书可一并提供);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12119:00121814: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2412119:00121814: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笔试时间:20241222日(周)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待定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及文字写作等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相同一起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

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人员递补

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相应核减岗位。

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来了码平台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消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不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

南太湖法院政治部:0572-21286270572-2118090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