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太湖新区全额返还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的公告
依据湖州市总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及上级工会关于全额返还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的指示,确保工会经费应返尽返,现将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二),请上述企业于2024年5月31日前主动与负责各自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的街道总工会提出申请。各街道总工会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