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下辖龙溪街道决定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湖州市龙溪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湖州市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聘用后即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1号楼306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盖章同意的《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正反面打印)。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计划,并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公布。
(三)组织考试
报名人员大于10人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报名人员少于或等于10人的情况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的合格分均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
(四)考察、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选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进一步评估考察对象的岗位匹配度。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湖州南太湖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因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放弃选调资格的,由湖州南太湖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凡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在另行通知。
3.对选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02160。
4.选调岗位信息敬请咨询选调单位或者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选调计划表。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附件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