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我局拟对2026年度湖州南太湖新区野生动物救护工作采取委托社会化野生动物救护单位负责全区范围内受伤、受困、收缴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现就南太湖新区2026年野生动物救护保护工作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太湖新区2026年野生动物收容救助项目工作。
2、工作区域:湖州南太湖新区。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满一年。
4、项目要求:
(1)接收移送与野外发现的伤病、受困野生动物,开展体检诊断、伤病治疗、康复护理、隔离检疫;
(2)对符合条件的个体科学放归,对无法放归的妥善安置;
(3)全程建立救助档案,做到来源可查、过程可溯、去向可追;
(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最高限价:此次询价设立技术服务费上限为20000元。
三、询标技术方案内容需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2.投标人单位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具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和执业兽医资格;(30分)
3.项目实施方案。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理解、救助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评分;(40分)
4.供应商近三年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得20分)
5.磋商报价单。采用综合平均法计算:剔除投标报价中高于预算控制价、低于成本价的无效报价,剩余为有效投标报价;取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值权重10分,计算公式:价格分=[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0%;计分规则: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10分;高于/低于基准价,按偏差率同步扣分,正负偏差扣分标准一致。(10分)
若你单位有意承接该项业务,请在2026年7月16日前提交承接方案,我局将组成专家评定组对贵单位提交的承接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承接此项工作后不允许转包。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2-2702289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