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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湖州南太湖新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7-01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南太湖新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管理办法》(湖南太湖建发〔2025〕3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湖州南太湖新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区标化工地评价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工程项目已列入创区标化工地计划,且在2025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竣工(以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意见书为准);其它按《办法》第二章执行。

(二)申报项目信息应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项目信息一致,且经竣工验收合格。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程序按《办法》第三章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资料和要求

(一)《南太湖新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

(二)建筑业企业(主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等复印件,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不少于5张);

(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五)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六)工程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证明或相同性质的其他保险证明复印件;

(七)一篇介绍施工企业创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八)一篇介绍监理企业创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措施的总结,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反映监理企业参与项目创建标化工地工作的照片;

(九)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顶和安装与装饰三阶段的工程外观及有关检查分项(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市政工程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及录像资料各一份(录像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U盘制作);

(十)关于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证明;

(十一)施工企业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及工程施工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承诺书。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申报要求提供电子版申报资料及纸质申报资料(需装订成册)。电子版申报资料应采用U盘形式,U盘外应标注“工程名称”及“施工单位”。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2026年7月17日前将2026年度区标化工地申报材料(纸质、电子两部分)统一报送至新区建发局工程监督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南太湖新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2026年6月30日

         

 

 

 

 

 

 

 

 

 

附件1

 

 

 

 

 

湖州南太湖新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地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施工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一、本表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填写。

二、企业名称应为全称并加盖公章,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工程名称应写全称。


  申报单位情况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资格级别


地址


邮编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资格级别


地址


邮编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资格级别


地址


邮编


企业名称

(公章)

企业法人


项目总监


总监资格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规模


工程造价(万元)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质量情况


竣工备案时间


        


注:可另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