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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00MB1721512X/2026-1010303948 成文日期:   2026-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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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南太湖新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16:0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现向社会公布新区2025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新区政府网站(taihu.h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区办公室联系(地址:康山街道红丰路1366号1幢,电话:0572-2595229,邮编:313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新区以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为主,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为辅,全面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59条;南太湖发布公众号推送信息13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新区严格执行《条例》要求,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共145件。其中,依法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97件。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共17件。其中,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1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新区修订更新《南太湖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准确获取信息。细化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要素、时限和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优化栏目布局,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详实。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规范化运维。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管委会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体系,以考核促落实、促提升。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16.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5

0

0

0

0

0

1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

(一)予以公开

86

0

0

0

0

0

8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6

0

0

0

0

0

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5

0

0

0

0

0

1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

4

0

2

1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人员配备不足且流动性大。2026年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