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500MB1721512X/2019-00176 | 成文日期: | 2019-12-0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台账管理制度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台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并确定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第三条 政务工作台账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导班子成员或工作人员变动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三)政务公开工作季报、年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政务公开指南、目录;
(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记录;
(六)学习、培训、宣传记录;
(七)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第四条 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存档。
第五条 公开台帐由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检查工作。
第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台帐工作,适用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