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上午8:30 -12:00 下午2:00 -5:30(夏令时,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 -12:00 下午1:30 -5:00(冬令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2117161
湖州南太湖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市纪委市监委的派出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市纪委市监委、湖州南太湖新区党工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与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相同,并承担领导下属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
纪检监察工委内设科室如下:
1.办公室。承担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外综合协调、工委内部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计划、总结、请示、报告、规章制度等综合文稿的谋划、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宣传、舆情工作,协助工委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工委综合会务、印章保管、固定资产管理等日常事务;承担机要文件管理、档案管理、日常保密工作;牵头完善委管干部廉政档案、依规出具廉政鉴定;协助做好机关党建、干部考评、人事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巡察整改推进有关工作;协调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等工作,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依规参与安全生产等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审查调查室。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处置、督办和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研判分析、案卷管理工作;承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问题线索、12345政府阳光热线反映问题的管理,做好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中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党工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按要求做好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审理法规室。负责审理由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审查、调查的案件,做好案卷归档和管理工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党纪政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审理中与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配合党群等有关部门做好全区违法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处置工作,督促党纪政务处分的执行到位;受理全区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务处分的申诉及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请示咨询等工作,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董惠良 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四级调研员) 负责综合办公、监督检查、案件审理、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推进清廉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
詹祥鸽 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 负责问题线索管理、信访处置、审查调查、干部廉情档案、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分管信访室、审查调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