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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

    办公时间: 上午8:30 -12:00 下午2:00 -5:30(夏令时,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 -12:00 下午1:30 -5:00(冬令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2590072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财政、审计、金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提出新区财政发展规划,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分析研判新区财政收支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负责编制并实施新区财政收支预决算,承担各类财政资金收支的监督和管理,实施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负责深化新区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新区与街道收入划分机制。负责指导各部门和单位开展预决算管理。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政府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预算,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企事业单位和街道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金融要素保障、金融产业发展、企业上市、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管理绿色金融小镇等金融产业集聚平台日常运营和管理服务。负责国有企业监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街道财政和财务工作。承担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有关职责分工:

    与办公室在政府采购和管委会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和管委会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指导;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和管委会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操作。

    财政局内设科室如下:

    1. 综合科。负责部门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保密、信访、后勤、档案、信息化、督查考核、新闻宣传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土地出让金管理;负责新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 预算科。负责编制并实施新区财政收支预算,承担各类财政资金收支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区财政总预算,综合财政收支平衡;负责委机关部门、街道部门预算的编制与审核;负责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管理。负责农林水、社保保障、民政民生、教育卫生收支管理。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预算,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3. 国库科(企业科)。拟订国库管理制度,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总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牵头负责部门决算编报工作。负责地方财政库款管理。管理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涉企业务部门的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的有关工作。

    4. 债务科(国资科)。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监管和审批。负责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按照规定权限对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或备案;负责资产处置收益收缴的监督管理。

    5. 审计科。负责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控制价及结算审核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工作。负责开展对管委会内设部门、下属各单位、国有企业及街道办事处的审计监督,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工作。

    6. 金融科。负责培育和发展绿色金融产业、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协调银行解决企业融资;服务企业股改和上市工作,协助企业股权融资;负责指导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业务发展,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加强金融平台公司发展和内部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强金融平台公司发展和内部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7. 核算支付中心。负责对所管理的单位收入支出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并记入账册,对凭证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对单位银行账户进行管理、记录、核对。


            褚学兵  局长  全面主持负责财政局(金融、审计)工作。

            侍小伟  副局长  分管审计工作。

            陈元芬  副局长  分管预算工作。

            徐海林  副局长  分管综合、金融工作。

            朱焕焕 副局长  分管国库、核算中心工作。

            王晶  副局长  分管债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