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新区“三改一拆”电话:0572-2702361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规划。
(二)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三)承接并行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责。
(四)规范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秩序,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的信息公开、信访投诉、行政应诉工作,查处违法案件。
(五)负责辖区内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六)按权限管理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股级及以下干部,管理辖区内各国土资源管理所。
(七)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林 宏 局长。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太湖新区分局全面工作。
陆慧敏 市空间规划编制和研究中心南太湖新区分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测绘管理、机关内部事务、财务管理工作。
分管办公室、建设工程规划科(测绘管理科)。
邹红芳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生态修复、森林资源管理、矿政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行政执法、法规、信访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资源管理科、新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
章 琳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分管耕地保护监督科、空间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