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 上午8:30 -12:00 下午2:00 -5:30(夏令时,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 -12:00 下午1:30 -5:00(冬令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2282859
编制并组织实施新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民政、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人力社保等工作;会同吴兴区有关部门做好教育、卫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工作,联系指导人民武装工作;协助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退役军人事务、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监察、就业管理等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负责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有关职责分工:
与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在人力资源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培训、测评、推荐咨询;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其他人才的招聘等工作。
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科室如下:
1. 综合科。负责部门日常运转,承担文秘、纪检、信息、保密、信访、后勤、档案、信息化、督查考核、新闻宣传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病媒生物防制、春秋两季灭鼠灭蝇、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等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社会保障科。负责就业数据填报、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各类招聘活动、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和贴息申请审核、高质量就业村(社区)申报、大学生实训基地认定备案、企业稳岗补贴等工作。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就业创业典型和创业示范园申报、就业扶贫工作,会同吴兴区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
3. 教卫科。负责计生奖扶、特扶、婚检孕检、青春健康教育等工作,承担计生服务进企业、社区等公共服务。会同吴兴区教育局做好学校基建、装修、维修、招生入学、校园安全、校外培训整治等工作。会同吴兴区卫健局做好无偿献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两癌筛查等工作;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医共体信息化建设。
4. 民政科。负责民政社会救助(移民管理)、养老服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社会事务(殡葬、区划地名)、民政统计等工作。
5. 双拥优抚科。负责研究、规划、部署优抚、双拥工作,落实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接收退役军人报到及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督促各街道及驻军的双拥工作。负责部队拥政爱民和地方拥军优属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优抚对象待遇落实和双拥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6. 社区管理科。负责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培训、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承担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职称考试、社工论坛、三社联动等工作。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郁 峰 主 任 主持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承接上级部门和新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杨剑锋 副主任 分管教卫科、劳动监察。
沈奕萍 副主任 分管综合科、社会保障科、社区管理科。
沈 敏 副主任(兼) 分管双拥优抚科。